看見人影就開拍!
攝影師將快門瞬間交給規則後……
攝影師行走手記 ⊕ 汪正翔

會開始拍「醜」的照片,是來自於對工作的掙扎。接案多半不能循著自己期待,內容若是不喜歡,還是得摸摸鼻子吞下。煩悶的心情久了,總是想要多做些什麼,在工作中試圖摸索創作。也因為心情不美麗,自然而然不會想拍很漂亮的東西,反而是那些怪奇、突兀的,對我卻有種趣味的魅力。
每每出國,所見所聞總是新奇,但這些早已是別人鏡頭下的風景,我並不太想拍,我想抓住的是打破印象的事物。一次到紐約駐村,我便做了一場實驗,不帶直覺或經驗,而是將拍照的邏輯,交給了「規則」,看看能否有些不一樣的發現。

規則1:有人走到光線下就拍照。站在中央車站,光線透過車站天窗投射到大廳地上,我想像太陽是閃光燈,等待有人走到光下,然後觸發快門。
規則 2:有人經過窗前就拍照。坐在聯合廣場的咖啡店,看著窗外,內外交疊的窗景讓經過的人有著不真實的虛幻,於是當有人走過窗前,我便將他捕捉下來。
規則3:有人拍照就拍照。知名的建築熨斗大廈前,總是吸引人群駐足,我站在街邊觀察,觀光客對它搔首弄姿,樣子很有趣,決定只要有人拍照,就拍下他們拍照的模樣。

不管構圖、表情,這組照片在定格當下,似乎沒有重點,回去後卻發現,「規則」讓照片更加生動,這是因為多了許多未預期而被捕捉到的神色、動作和巧合。攝影好玩的地方就在於此,說出既有想像之外的事,有時候美,可以是趣味,是顛覆,是源源不絕的想像。●
攝 、 口述 汪正翔
文 游姿穎
汪正翔 臺北人,臺大史研所碩士,波士頓美術館藝術學校藝術創作碩士肄業。喜歡捕捉非典型日常,作品有時驚奇、有時虛幻。慶幸能用相機,帶自己看見世界的複雜。專職特約攝影,也從事評論、教學與創作。出版《My Scenery Only for You:那些不美的台灣風景》、《新攝影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