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欄   ♪   搖滾事


放首歌來聞一聞


┃馬世芳┃



說起來,專寫氣味的歌並不多見,也不好寫。氣味放在歌詞裡,多半還是幫襯。套語用得濫了,味道也不新鮮了。氣味入歌要寫得好,和講好故事的道理一樣,細節必須具體。林生祥的〈臨暗〉(2004,鍾永豐詞),就有具體的味道。主人公黃昏收工下班走在都市裡,筋疲力竭,孤單一人:



三不時我失神走志 / 浪浪蕩蕩穿弄過巷
直想聽一聲 / 母親喚孩子洗澡
直想聞一下 / 廚房裡煎魚炒菜的味道



這「煎魚炒菜的味道」,臺灣人都懂得的,彷若還能聽到那尾魚躺在鍋裡滋滋作響的聲音。於是歌裡的寂寞,也就像那條煎魚的氣味一樣漫漫泛開了。

馬念先的〈新球鞋男孩夢〉(2008)寫少年時代存了半年的錢,去西門町萬年買一雙夢寐以求的鞋:



回到家,打開鞋盒用力聞一下,爽
新球鞋的味道比麥當勞還香
把鞋帶一格一格穿上
這種滿足感是旁人無法想像 ⋯⋯



你看那湊向鞋盒的狠狠一嗅,真夠生動的。千千萬萬曾經少年的球鞋阿宅,都會含淚猛點頭,同意那是人間最香的味道吧。

臺語歌形容女人化妝漂亮,常用的定語是「胭脂水粉」。原本是視覺道具,林強在〈查某人〉(1992,卜光作詞)卻把它轉換成嗅覺的觸媒:



你有會講話的目睭 / 清芳的胭脂水粉
查某人的味 / 有查某人的味
予我擋袂著 / 想欲倚過去 ⋯⋯



對呀,胭脂水粉的氣味是很好聞的。歌詞不斷歌頌女子的眉毛、氣質、嘴唇、鼻子,都有「查某人的味」,一語雙關。你可以把這首歌解讀成雄性動物嗅到雌性動物費洛蒙,進而動情的描寫。當然,這個「味」也可以擴大解釋成女性的魅力,遠不只是氣味而已。

以氣味作主角的歌,最著名的恐怕還是辛曉琪的〈味道〉(1994,姚謙作詞),當年這首歌大受歡迎,拿下了年度KTV點播榜的冠軍。九十年代流行「慘情歌」,多半是男人寫給女人唱,滿滿都是哀怨心碎的傷心故事。〈味道〉取材別出心裁,歌詞布局極為高明。姚謙曾說:這首歌的來源是一場重感冒,他鼻塞失去嗅覺,頓覺人生無趣:

「嗅不到花朵的香氣,花朵瞬間黯淡了顏色;聞不到枕頭熟悉的汗味,讓我陷了失眠的狀態;看書嗅不到紙張與幽默的味道,對文字中和書的感覺也麻木了許多……我開始回想許多的感情經驗,貌似也與味道息息相關。當時朝夕相處的人,他們說話的表情與發生過的一些往事、記憶好像都跟味道有著關係。特別是愛情,於是我用這樣的感想寫了這首歌。」



想念你的笑 / 想念你的外套
想念你白色襪子 / 和你身上的味道
我想念你的吻 / 和手指淡淡煙草味道
記憶中曾被愛的味道



這段歌詞「味道」一詞重複了三遍,還列出三樣東西,都是浸潤著氣味的:外套、襪子、手指。首先從「笑」引渡到「外套」,便是一個開心的擁抱。男人一定有穿慣的外套,外套不會常洗,那就是男人的味道了。接下來兩樣東西,入歌極險:穿過的襪子、香菸燻黃的手指,通常都是臭的,惹人嫌惡的。設若姚謙寫「想念你穿過的襪子」,應該行不通吧。但是「白色襪子」就有了清爽的聯想(雖然男人穿白襪從時尚角度說,有一定風險),聽起來就不臭了。這男人是慣於吸菸的,若寫「煙燻手指的味道」非常不性感,「手指淡淡煙草味道」卻很有氣質,你看,精確的修辭多麼重要!

那些日常的、浸潤攀附在情人身上的氣味,也滲透到自己身上。你必得和那人耳鬢廝磨、貼身相處,纔能對他身上的味道如此熟悉。現在那人不在了,空間裡他的味道也慢慢淡了。當時只道是尋常,如今想起,哪怕一條穿過的臭襪子,也是一場轟轟烈烈的愛的證物啊。●






馬世芳 廣播人、作家。著有《耳朵借 我》等四本散文輯,編過幾冊書,拿過幾座廣播金鐘獎。有人稱他是「臺灣首席文青」,他卻說文青早變成罵人的詞了,不如叫他打零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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