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欄   ➤   大叔生活手帖


青春期的朋友
通常會一起活過大半輩子


┃黃威融┃



夏末秋初,中秋節前後,是好友相聚的抒情時刻。大叔回想,三十歲以前認識的朋友,構成了人際關係的百分之八十以上。這些年,因為大叔好友們公私瑣事太多,聚會不再熱絡,但是重要的人生異動,例如搬家,或者再婚,偶爾健康檢查出現異狀 ⋯⋯ 一定會通知彼此。

大叔跟鄰居女友交往的前段,她好奇地詢問:你明明是念社會組的,為何有那麼多跟你完全不同專業的社會精英要約你吃熱炒:外商藥廠的總經理,國籍航空的資深機師,肉品進出口的經銷商,科技業的專業經理人 ⋯⋯。

其實他們都是我的高一同班同學。高一不分組,後來他們去念理工和醫學科系。我們在一起聚會,涉及各自領域的話題不多,就是約攤吃喝閒聊。

高二總編我選擇念社會組,班上都是喜歡閱讀文學思想書籍例如新潮文庫,或者關心社會國家事務的男孩,當年每個人自視甚高,誰也不服誰。三十多年回望,誰跟誰會成為好友,上天自有安排,三十歲那年,其中一位社會組同學,從美國念完研究所回臺,跟他在美國認識的女友回臺灣辦喜宴,幾個高中同學重聚,忽然覺得超有話聊,新郎的國小同學就在隔壁桌,酒酣耳熱,也加入一起聊,後來我們就以新郎住家當作聚會地點,固定吃喝超過十多年,直到新郎的小孩長大,親子時間占據了酒友時間。

此外,社會組同學還有另一個文史群組,當年我們都會去光華商場地下室尋找禁忌讀物,例如民國五○年代李敖在文星叢刊出版的著作。高中同學三十重聚前後,我們重新聯繫,雖然各有各的職場生涯和家庭生活,共同的喜好沒變,都愛逛舊書店,因此幾個月就會約一攤討論會,某位同學認真考慮,人生下半場要開一家「讓老友隨時來聊天」的書店。

大學時期最重要的朋友,是大三成立人文報社認識的夥伴和學弟學妹們。我念大一大二的那兩年,恰巧是臺灣學生運動活躍的年分,當年社會分析和政治理論掛帥,我從火熱的改革前線撤退回到文學院,策畫人文藝術為主的校園刊物。

這個轉折,是我找到後來人生主旋律的關鍵決定。大三那年,我認識了小我兩屆的中文系學弟馬世芳,當時的他總是戴著隨身聽、不想跟旁人說話,常常穿著搖滾明星大頭的深色 T 恤,我們編了幾期挺酷的刊物(當時的經費和能力有限,一個學期出版兩期,每一期就是一張報紙,正反四頁)

後來的事,很多讀者都知道了。退伍出社會找工作,我先去廣告公司上班,幾年後不想在體制內消耗青春,正好馬世芳在廣播電臺作企畫,找了我,還有馬當兵認識的許兄,加上許兄念復興美工的同學藝術家姚瑞中,還有大學時期就認識的小陳(曾為出版人,現在是瑜珈老師),我們五個人集體創作,1998 年在大塊文化出版了《在台北生存的一百個理由》。這件事,是我三十歲最重要的小事。我們五個憤青,因為這本書成為固定連絡的群組,感謝上天的安排,我們至今仍然是可以直接吐嘈對方的知己好友。

至於高中時期就認識的好友們,當我遇到鄰居女友再婚後,仍然扮演重要的角色:高一就認識的肉商同學,他進口的高檔肉品成為我另一半宴客的重要供貨來源;社會組新郎的小學同學,幾年前跟我一樣成為新北市住民,我們常常交換各自生活圈傳統市場的情資;至於馬世芳,這些年跟我還是有些文藝圈的合作,但是更多的互動,是他跟我另一半的廚藝交流,以及食材來往,例如我們剛從鄰居這邊買了好多五股綠竹筍、這款魚露很讚有多的怎麼拿給你 ⋯⋯。

人生難以預料,三十年前的我怎能預知我現在的生活畫面。確定的是,三十年前就成為朋友的這些傢伙,未來還會是彼此的好友。●






黃威融 編輯人,寫作人,創意人。告別上段婚姻後,50 歲時認識新女友,以交往為前提,成為共同生活的鄰居。這幾年除了開編輯課,更想分享大叔跟鄰居女友的生活故事和人生體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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