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欄 ♪ 搖滾事
遠離家暴的男人
即使他是約翰藍儂也一樣
┃馬世芳┃
愛,談何容易。「愛」的反面,未必是「恨」,也可以是「傷」── 主動、被動的傷,都算。說是反面,其實都是所謂「愛」的一部分。愛得夠深,必然有傷,如何與傷共存,趨吉避凶,甚至久傷成良醫,那就是各人的修為造化了。
當然,多半這個「傷」是心理的,不是真的動手動腳。假如你的親密關係對象竟然習慣對你暴力相向,不管事後是否悔過、賭咒、甚至下跪痛哭,我都要奉勸一句:甩掉那個人,愈快愈好!
就算那個人是約翰.藍儂(John Lennon),也一樣。對,藍儂是家暴慣犯 ── 這事並不是誰揭發的,他自己都寫在歌裡了。
藍儂是個始終缺乏安全感的孩子,源於他的成長經歷:父親是船員,四海為家,老早就音訊杳然。母親無力撫養這個兒子,只能託給膝下無子的姊姊(藍儂的阿姨)帶大藍儂。
藍儂 17 歲那年,母親車禍身亡,他後來說:我失去母親兩次,第一次是她把自己送養給阿姨,第二次便是永別。藍儂性情大變,成績一落千丈,經常打架惹事,活脫脫一個不良少年。只有搖滾樂是他攀援的浮木,而他把那個樂團玩到了極致,便是後來的披頭四了。
或許因為這樣的經歷,在親密關係裡,藍儂是一個獨占欲極強、多疑善妒的伴侶。1967 年的《胡椒軍曹寂寞芳心俱樂部(Sgt. Pepper’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)》專輯有一首歌叫〈愈來愈好(Getting Better)〉,藍儂非常直白地坦承:
以前我對女人很殘酷
痛揍她,不許她接近心愛的事物
天啊,我壞透了,但如今狀況不一樣
我正盡力做個好榜樣⋯⋯
多年後,在他遇刺身亡前夕的訪談,藍儂說:「我以前會動手,我沒辦法宣洩自己,就動手打人。我和男人打架,也打女人。就因為這樣,我後來全心宣揚和平 ⋯⋯ 最暴力的男人信了愛與和平。」
〈愈來愈好〉歌裡那位挨揍的女子,說的就是藍儂的第一任妻子辛西婭。隨著披頭四全球爆紅,藍儂和妻子愈來愈疏遠,終於在 1968 年離婚,當時藍儂已經和日裔藝術家小野洋子打得火熱了。
小野洋子其人、其作品,總是不按牌理出牌,無視世人驚愕眼光,很難想像藍儂竟然連她也揍。他在1971 年不朽的《想像(Imagine)》專輯寫了一首歌,叫〈善妒的人(Jealous Guy)〉,把他的劣行和盤托出:
我正幻想著過往 / 心臟狂跳不已
我漸漸失去控制 / 漸漸失去控制
我並不想傷害你 / 對不起,害你哭泣
我並不想傷害你 / 我只是個善妒的人
我覺得沒有把握 / 好怕你不再愛我
我的內心在顫抖 / 內心在顫抖⋯⋯
我試著吸引你的目光 / 我以為你想躲藏
我吞下滿腹辛酸 / 吞下滿腹辛酸⋯⋯
這首歌,旋律美麗不可方物,藍儂唱得柔情萬種,中段還吹了一段堪稱西洋流行音樂史最動人的口哨獨奏。若不看歌詞,誰會想到它竟有如此不堪的背景?疑神疑鬼的男人動手打了女人,之後才痛悔道歉,這不是家暴慣犯常見的模式嗎?
當然,藍儂畢竟是個誠實的創作者,敢直視自己最懦弱的一面,寫下這樣赤裸自陳的歌。假如家暴傾向是種病症,藍儂大概要再等幾年,他和洋子的孩子誕生,那畢生糾纏的痛苦和壓抑才終於能慢慢放下吧。他生前最後一張專輯,藍儂在〈女人(Woman)〉充滿感激地唱道:
女人哪,我知道你了解
男人身體裡的那個小小孩⋯⋯
有時候,你得先跟自己和解,才能唱得這麼舒展自在。是啊,愛,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●
馬世芳 廣播人、作家。著有《耳朵借我》等四本散文輯,編過幾冊書,拿過幾座廣播金鐘獎。有人稱他是「臺灣首席文青」, 他卻說文青早變成罵人的詞了,不如叫他打零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