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欄   ♪   搖滾事


請你把我乾杯吧


┃ 馬世芳 ┃





給我一瓶酒,再給我一支菸
說走就走,我有的是時間
我不想在未來的日子裡
獨自哭著無法往前

── 老王樂隊〈我還年輕,我還年輕〉






老王樂隊要先喝了抽了再上路,不知道他們都喝什麼酒,抽什麼菸?

遙想我輩所謂文青在他們的歲數,因為窮,喝酒大抵是台啤,抽菸大抵是白長壽。若是需要一醉,好像也會喝 45 度的竹葉青。此物現在便利商店都還買得到,年輕人恐怕不大認識了吧?

老王樂隊手上那瓶酒,或許也可以是台啤?長大之後旅行世界,喝過各種啤酒,乃認真知道台啤確實要得。我們年輕的時候,沒有金牌、18 天這些花樣,就是老老實實的深褐玻璃瓶。也沒有後來那些搭配進口啤酒廠牌的印著漂亮 logo 的美麗啤酒杯,都是用厚厚的玻璃杯,一杯兩三口喝乾。對,就是現在熱炒店還在用的那種杯子。

第一次像大人那樣喝台啤,是在一間叫做 ACDC 的 pub,那年我17 歲。那是當年聽搖滾的文青集散地,老闆是前輩廣播人凌威。他開的 pub 一定有整面唱片牆和厲害的音響系統。放歌的 DJ 都是老闆親自面試,音樂品味卓絕。樂聲轟轟,同桌人聊天要大聲吼,對方才聽得見。校刊社學長帶我們去長見識,店裡煙霧瀰漫,大家熱烈聊著天大地大的事,我卻沒有加入的心思,都在豎耳聽歌,一面咕嚕咕嚕地喝啤酒。少年人不知道厲害,很快就頭痛欲裂,直到第二天才緩過來。

也曾在還沒有真正戀愛經驗的年歲,自以為少年老成地跟著錄音帶裡的羅大佑唱〈將進酒〉,提前想像失戀的悲壯,那將會讓我成為一個滄桑的大人吧:



  給多愁善感的妳已經離我遠去
  酒入愁腸成相思淚

  驀然回首,想起我倆的從前
  一個斷了翅的諾言



後來我變成了一個未必滄桑,但確實比較能喝的大人,然而並不特別愛喝。據我觀察,所謂嗜酒,大概有生理性和社交性的差別。除卻大腦對酒精的依賴,擁有可以一起痛醉的酒友,也是很重要的。一個人喝到鏘掉也只是一個人,而若次晨在宿醉的頭痛中始終知道也有人和你一樣宿醉,感覺應該比較溫馨吧。生理和社交的需要我都沒有,於是和酒也始終保持一種君子之交的關係。

不過,臺灣獨立音樂圈善飲之人多矣。酒品很差愛發酒瘋罵人打架的,酒後和不該上床的人上了床的,把自己的工作和人生都喝到報銷的,類此故事聽得多了,也就見怪不怪。到底是先變成酒鬼人生才搞砸,還是先搞砸人生才變成酒鬼,往往也難以考察了。

最愛把酒寫進歌裡的樂團,我想到兩個。首先是八十八顆芭樂籽,一天到晚都把啤酒當開水喝。他們曾有〈恨意讓我們相遇,酒精讓我們在一起〉這麼厲害的歌名,還寫過這樣精采的歌詞:



  給人的身體有70% 是水
  把我變成一瓶酒吧拜託
  我愛的人啊朋友啊就請你把我乾杯吧
  (請你把我乾杯吧)



另一個是傷心欲絕。他們把日常生活的種種頹廢傾倒成歌,對世界的憤怒常常和自棄自毀的情緒相互糾結,那正是龐克搖滾的精神核心:



  喔!美夢灌醉了上一個世代
  我也只是激情地活在一場宿醉裡
  (一整個世代的宿醉)



藝術家以身涉險,以命換歌,讓我等凡庸之人也能目睹他們瞥見的另一端風景。那樣的人生,我不曾經歷,老實說,也不想經歷。 斟一杯酒,按下PLAY,先乾為敬。●






馬世芳 廣播人、作家。著有《耳朵借我》等四本散文輯,編過幾冊書,拿過幾座廣播金鐘獎。有人稱他是「臺灣首席文青」, 他卻說文青早變成罵人的詞了,不如叫他打零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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