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週休概念很模糊 因為攝影就是生活

Cover story  Work & Life Balance

口述=Ricor(攝影師)
攝影風格具有獨特魅力,成為台灣新一代服裝設計師與創意人士的愛用攝影師。因為喜愛騎單車而曾經親手設計了一台木製單車,是單純的古董單車迷。

撰文=黃怡瑄
攝影=Sparko Studio 林志潭
單車圖片提供=Ricor

 

Ricor 認為一張好的照片,是看過之後就無法忘記的,現在他也朝著這個方向前進。


目前對我來說,攝影不算是工作,而是一種生活方式。我特別喜歡拍年輕女生,因為女生年輕只有一次,顯得特別珍貴。早期的攝影風格比較甜一點,中期對黑暗的東西特別有興趣,到現在我會想要挖掘影像裡面的深度,那是讓我更感興趣的狀態。

喜歡攝影的原因,是想要把當下的氛圍和狀態保存下來,所以我認為不需要狂按快門,特別是我們到了陌生的地方旅遊,留下一點空間給眼睛而不是鏡頭,是特別重要的事情。

現在大約一年出國一、兩次,2013年在紐約玩了三個星期,意外碰上「New York Fashion Week」,我申請幫紐約模特兒經紀公司拍 Casting 的工作,先從台灣寄作品集過去,對方覺得適合,因此接下這份工作。當時見識到國外的名模氣質真的不一樣,也在時尚週現場附近,街拍有型的路人,是一個令我特別難忘的經驗。

歐洲之行集結而成的攝影集《舶來》。


除了攝影之外,在生活中我熱愛騎單車。我喜歡騎單車去找朋友,或騎到遠方吃個特別的食物,像騎單車到深坑吃臭豆腐。我喜歡騎車有個目標,當你抵達那目標就會開心,在途中也可以享受騎車的快樂。我認為騎車是很踏實的事情,因為你付出多少體力,就會前進多少。特別喜歡復古的老車,光變速這件事情都可以變成一門藝術。

我對下班和週末的概念很薄弱,很容易忘記今天星期幾,因為我把攝影當作生活的一部分。心中完美的一天是:在美國布魯克林區,早上九點起床後自己烤麵包來吃,我喜歡歐洲傳統麵包,用老酵母發酵,麵包的內部呈現大小不一的自然孔洞,塗上手工果醬,或是加上一塊黑巧克力,然後配熱巧克力或芝麻糊都是我的最愛。

然後上網看看世界正在發生什麼事,中午騎單 車出門吃午餐。下午就背著相機、騎單車出門 去中央公園繞一下,晚上和朋友去看夜景,然 後到「Coney Island」上的遊樂園玩,過了這樣 一天我會覺得很完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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