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欄 • 慢生活
她把紀念品吃掉了
┃張曼娟┃
我並不喜歡紀念品。當我應邀出席一場演講,會後主辦單位準備了一 大包紀念品要送給我,其中包含杯墊、滑鼠墊、馬克杯、隨身杯、30 週年紀念 DVD⋯⋯等。我一點也不想接受,這些看起來價值非凡的紀念品,或許對某些與主辦單位有連結的人來說,是很獨特的,然而,對於蜻蜓點水,既無歸屬感也沒有共同記憶的我來說,有什麼意義呢?帶著這些紀念品回家,只是堆積灰塵而已。然而,更大的為難是拒絕,該怎麼說出實話?
這時候,我反而想念起二、三十年前的紀念品了。每次活動圓滿結束,便獲贈一面小小的紀念旗幟,做為感謝與紀念。幾年之後,我有了一紙箱的旗子,很想把它們全部在陽臺上插起來,讓它們飛揚一回。我跟朋友說了自己的想法,朋友笑笑的說:「感覺應該很像什麼『宮』或是『廟』吧。試試看呀。」我的插旗想像立刻幻滅,把一整箱旗子拿去丟了。清理小旗子絕對比清理多樣化的紀念品容易得多,面對著琳瑯滿目、五花八門的紀念品,我想念小旗子。
「難道妳對去過的地方,都沒有想念嗎?」曾經有個年輕記者,聽說我不喜歡紀念品,很好奇的問。「當然會想念,去過的地方,一起去的人,都想念呀。」只是,我的想念是在心裡的,而不是在眼前。當然,我也不是一開始就這麼四大皆空,也曾經有過執迷的階段。
年輕時偶爾去旅行,到每個景點都買印有地名的 T 恤和馬克杯,有時候出於分享的美 意,還會帶幾件 T 恤回來饋贈親朋好友,完全沒考慮到他們並沒有去過優勝美地,穿 著優勝美地的 T 恤是要幹嘛?「咦?你去過優勝美地呀?」也許有人這樣問。「沒有啊,就人家送的,所以穿著。」想到這樣的對話就覺得有點悶。
何況,這些 T 恤的質料多半不怎麼好,洗兩次就變形了,只好當睡衣穿。結果,好幾年的時間,我都穿著風景區和城市睡衣,穿了洛杉磯又穿里斯本,穿過黃石公園又穿布拉格,就這樣沒完沒了的穿著,感覺像一種業障,自己造業自己穿。後來,我決定再也不買紀念品了。所謂紀念品,常常是根本用不著的東西,幾年過後,連看也不想看了。
如果沒有紀念品,能留住什麼回憶?該留住的肯定都會留住的。
我記得幾年前某個雜誌邀訪,希望我可以帶著旅行中的紀念品入鏡,這對喜愛旅行的人來說有什麼困難?工作夥伴卻很為難地向對方解釋:「不好意思,老師的紀念品都⋯⋯被她吃掉了。」是的,能吃的在旅途中都吃了,也是及時行樂吧。
前兩年俄羅斯的零紀念品之旅,莫斯科聖瓦西里教堂天黑以後的燈光秀,當然是不能吃的,便記在心裡了,那是我隨身攜帶的奇幻璀燦。 ▍
張曼娟 曾經在大學當教授許多年,曾經在香港擔任臺灣文化代表;曾經出版過締造紀錄的暢銷書,如今想回歸到沒有定位的狀態,好好過日子。喜歡旅行、觀察、發呆、胡思亂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