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臥斧×譚端】臺灣可以成為類型文學的故事島

聊聊天 偵探推理小說教我的事

撰文=駱亭伶
攝影=韓承燁
場地提供=偵探書屋

臥斧×譚端

臥斧(圖左)
作家。念醫學工程卻在出版相關行業打滾,寫推理小說,但不限於推理;想做的事情很多,睡覺的時間很少,不寫小說時是「閱讀.最前線」副總編輯,有時攀岩。出版作品有《舌行家族》、《碎夢大道》等。

譚端(圖右)
偵探書屋主人。浪跡於兩岸三地,身兼記者、文史工作者、紀錄片數角;常年為上
海、歐洲等華文報刊供稿,曾翻譯推理小說,開設臺灣第一家推理小說專門店,以
推廣類型文學為職志。偏好諜報、冷戰類型,作品國共內戰紀錄片《最後島嶼》曾
獲金鐘獎。

不見得人人都是推理小說鐵粉,但推理故事的影響力卻已處處滲透。從「柯南」、「福爾摩斯」到《CSI犯罪現場》,美劇、電影、漫畫若少了偵探、屍體與謎團,追劇觀眾恐怕要崩掉一大半。本期特別請到作家臥斧和偵探書屋主人譚端,談談推理小說對自身的影響,歷久不衰的偵探推理風潮,以及對臺灣推理創作的想法。

小日子:兩位是怎麼認識的?

臥斧(以下簡稱臥):我們共同的朋友冬陽,他是讀癮出版的總編,有推理活字典之稱,總之就是一個小時候誤入歧途,後來從沒走出推理迷宮的人。

譚端(以下簡稱譚):每個推理大國都需要一個這樣的角色(笑),是未來臺灣推理創作的推手。

臥:他說有個人要開「偵探書屋」,但還不算是推理迷,我心想:這是找死嗎?憂喜參半。畢竟粉絲可能搞混個人喜好跟做生意的區別;但若不是的話又有點危險,一定會被踢館。我們就幫忙找書,去二手書店蒐集一堆書過來給他。

譚:我不算標準的推理小說迷,但蠻愛看的,雖然叫偵探書屋,但懸疑、驚悚、犯罪、間諜、推理類型都有,在美國會歸為Mystery神秘類型文學書店,我自己定位為大眾類型小說書店;我想大眾小說的特徵是讀者被作者故意釋出的訊息勾起好奇,越來越靠近真相,一直吸引人看下去。

問:何時開始喜歡閱讀偵探推理小說?它帶給自己的啟發是?

譚:我本行是文字記者,以前在幫雜誌寫長篇報導時,運用正統新聞的寫法,根本沒人要看。紐約時報一位專欄作家曾說,一個新聞人在寫作時要用盡各種方法,讓自己的報導寫作更好看,只要不要扭曲事實即可。平常我就會看小說,當要從中學習寫作技巧時,發現偵探小說有好多東西可以參考,譬如描寫人物,用幾句對話,以及一個行動很快就可讓讀者清楚人物的性格。還有幾段以內出現情節衝突轉折,會讓讀者不能不往下看。我讀推理算是比較晚,現在沒事坐車、看店,隨手就會拿來看,因為寫作一直是我的工作。

臥:我是什麼書都看的人,小時候在高雄鄉下圖書館裡很快把童書和世界文學名著掃光,開始看推理與科幻小說。我記得推理小說給我的震撼是,相對於童話與神話總是邪不勝正,福爾摩斯很不一樣。他先告訴你一件看起來不可能的事,但後來再告訴你那是有辦法做到的,覺得不可能是因為你沒有真正看清楚。關鍵在於作者設計了華生這個角色,他是故事的主述者,因為看到的東西比福爾摩斯少很多,沒看到該看的東西,所以會引導讀者到另一個方向,成為一個負責蒙蔽讀者的角色。記得有個案子是學生跑到教授研究室偷考卷,現場發現了一個金字塔形狀的小土塊,福爾摩斯說,那是釘鞋間隙夾帶而遺落的,依此判斷誰是犯案者。在他講出來之前,沒有人知道那就是線索,也就是線索確實存在,只是人們沒看見,也不知道要這樣去想它。

給我的啟發是如果用一個跟別人不一樣的角度,會看到完全不一樣的世界,儘管別人都認為不可能,但是你自己知道那是可能的,寫作的內心活動與偵探很像。如何讓讀者看到文字彷彿看到畫面?事實是你曾做了足夠的觀察。譬如描寫一位時尚的女孩,知道要描述那些特點可以勾起讀者的印象,再把這些元素挑出來,塞到故事裡,當讀者看到時,就像看到線索,記憶自然會被召喚出來,而還原現場(真相),人物形象就在眼前。在這一點上福爾摩斯和創作教我的事情其實是一樣的。

問:生活中有甚麼習慣幫助自己累積創作推理小說的素材?

臥:我通常是把日常生活所見,特別誇張化或者扭曲,變成奇幻或是驚悚小說,十多年前在生活中看到很多有趣的事情,覺得好像適合寫成小說,卻沒有時間去架構,就先記下簡單的畫面。

我有找自己麻煩的習慣,看看有沒有可能把畫面寫成一千字的東西,發現可以做到。上班後,覺得至少一週可以寫一個極短篇,不可能一整個星期都沒有值得寫的。經過17年,變成七百多篇,當需要寫長篇故事時,回頭去看有哪些有趣的東西藏在裡頭,可以拉出來發展,後來寫的幾個短篇集都是這麼來的,有時文學性雜誌臨時邀稿,很快可以跑出一篇新的東西。

寫下的沒用上也沒關係,對我來說就是練習,每個星期都在想用新的方法講故事,或是如何寫的更精簡,其實很好玩。像前陣子有個手機下載的短文邀稿,每篇240字,我就把它分三段,一段80字,要想辦法在三句內製造一個小高潮。設定某種要求,去試試看自己有沒有辦法做到,就會越來越純熟。當你開始寫故事,生活會變得不太一樣,看電影自然會去注意它是如何在兩個半小時中,流暢的套疊了很多不同主題的故事,久了成習慣,當一直反覆練習,有需要時就會反饋。

譚:在日常生活中「尋找規則、發現例外」,隨身帶一個筆記本, 一發現就馬上記下來。以前古人鍛鍊射箭技術,會訓練自己把很遠很小的東西看成很大,是一種觀察的透視法,平常觀察微小事物時可以運用。首先要有很多觀察經驗,譬如出現一隻螞蟻,因為腦袋曾經有過影像,即使遠遠的看到影子晃動,就能從移動的速度來判斷。

每天要寫是真的。日本推理作家赤川次郎講過一句話,一個作家就算是不出版,你也要寫,寫作就是呼吸,不寫就不對勁。許多老作家已經不出書了,但仍然繼續寫,留下了大量手稿,如果連這習慣都沒有,也就不要想太多。

問:這幾年來不管美劇、日劇或電影,像英國重拍《新世紀福爾摩斯》非常受到 歡迎,你們怎麼看這樣的推理風潮。

臥:有一個謎團最後終於被解開,如果用較寬鬆的標準,推理小說幾乎就是所有 大眾小說和戲劇的骨架。20多年前的《馬蓋先》、《飛狼》、《雙面嬌娃》,及 第二季的《虎膽妙算》已有雛形。當時是美俄冷戰的末期,主角多由越戰退役, 因身懷絕技,擁有超越軍事與武器的力量而行俠仗義,後來柏林圍牆倒塌、蘇聯 解體,漸漸跟社會氛圍脫節而式微。

到了90年代末,取而代之的是對白很厲害的都會愛情與喜劇類型,如《慾望 城市》、《六人行》;與推理較接近的是《X檔案》。再來就是2000年登場的 《CSI犯罪現場》,進入第15季了,它讓大家發現推理有另一種面向呈現,運用 特效科技,讓觀眾跟著學院派主角進入實驗室去解謎團,推理的趣味衍生並演變 出許多不同形式的創作。

譚:我相信好的創作會啟發不同行業領域的創作欲望;歐美日偵探推理類型文學 的興盛,提供了影視產業一個龐大的故事庫。在一個比較開放自由,像日本、 英國、美國等老牌的資本主義國家,娛樂業發達,所以寫作這一門類的人會非常 多。一個推理作家,可能每年會出好幾本小說,受歡迎就被改編成電影和電視 劇,在版權制度和行銷面上的完備,讓作家可以活下去,創作風氣興盛,產生很 好的循環,有純娛樂性的,也有探討社會與人性議題的嚴肅之作,純文學和大眾 小說已經彼此滲透,相對質量與發展上有更多的可能性。

在國外從過去到現在已經累積非常多的作 品,而目前臺灣自己的創作相對就少很多, 我最近邀請臥斧來開一門寫作課,名稱是 「墨水謀殺寫作坊」,因為既然很多人都喜歡讀國外的偵探推理小說,為什麼我們不創 作自己的故事?

臥:我一直沒有把自己定位為推理小說作者,對創作者來說類型分類不是最重要的, 但我喜歡把要講得主題包在故事裡頭,故事 是大家都看得懂的。我學生時代也曾參加文 學獎,後來決定還是寫自己喜歡的東西,這 跟我喜歡漫畫有關,漫畫其實很商業導向, 如果沒人看馬上會被腰斬,但它就是媚俗膚淺的嗎?不一定,厲害的創作者,就是有辦法在娛樂性中加進自己想說的,就像好萊塢的通俗電影。好的閱聽者會進入更深層的意 義中,一般讀者也享受了閱讀的樂趣。我覺 得這才是自己應該做的事。

不管是身為一個作者或編輯,我一直希望有 人能夠把大眾文學閱讀,跟新一代的讀者和寫作者溝通,有趣的是,在臺灣純文學創作 是主流,大眾小說創作卻很少人在討論,但 大眾小說閱聽者相當廣,國外翻譯文學賣得 好的幾乎都是大眾小說,而非純文學類。而 這幾年出版市場景氣不佳,但教如何寫類型故事與劇本的書卻賣得很好,顯然很多年輕 朋友躍躍欲試,既然一直等不到人來做這件事,那就自己上場吧。

譚:我覺得文以載道的傳統,在臺灣還是主 流,最堅強的創作者都在挑戰純文學創作, 顯得臺灣本地的大眾類型文學創作,非常蒼 白。導致我們的電影電視劇本創作也弱。歐 美日強大的娛樂業,其實是有龐大的隊伍不 停創作文庫,才能改編為影視作品,行業才 能坐大,甚至到全世界找市場,像日本人可 以把一個柯南賣到全世界,但現在我們連中 國大陸都賣不了。

我覺得文學創作的概念好像一個餐飲業,健全的餐飲業,有江浙、廣東大菜,也應該有甜點,我們這一塊就是甜點店,吃飽了正餐,看看我們無妨。但甜點麵包如果做得好可以當吳寶春,賣到全世界,全球都可以接受。解嚴 20多年來,臺灣看起來是百無禁忌,但並沒有相對開放的心靈和自由的想像力,連挑戰現有的文學概念都還很有空間。

如果這是一個心靈想像的板塊,根本還不知道彼端的風景是甚麼,這是新的國家地理雜誌,應該有更多人去探索想像力和故事的可能,新版圖是很大的,現在有最好的條件,因為大陸還有控制,臺灣沒有,儘管有市場規模限制,但好小說是可以跨國。就像大家喜歡看西方間諜小說和電影,其實以臺灣這樣一個身處二戰與冷戰時期, 自由與共產世界、東西方敵對陣營的前哨站,臺 灣應該產出很多間諜小說,成為類型文學的故事島才對。除非我們覺得自己的故事不重要。

問:與推理有關,做過最瘋狂的事是什麼?

譚:開書屋,難道還不夠瘋狂嗎?這是衝動,也 是一種自我的探路,不景氣還不如作點實驗性的 東西。其實我是從產業來看,我們應該是故事概 念的推手,去推動與媒合寫手作者,把自己寫的 東西類型化,或許將來變成一個娛樂經紀平台。

開店以後,有些人會對我很好,之前比較少遇 到。後來發現人家不是對我好,是因為對推理很 認真,會被推理迷的熱情給感動。原本我是個散 漫的人,覺得要打起精神來,這是唯一的壓力, 很多人認真對待,本來想說這是娛樂輕鬆一點, 不要搞得這麼累。

臥:製作娛樂的背後,其實是件嚴肅的事。 (笑)對我來說,就是寫推理小說。我的態度一 直是寫是我的事,出版是別人的事,我的寫作與 出不出版沒有關係,就像有人喜歡跑超馬、有人 喜歡打電動,這就是我這輩子要做的事。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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