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欄 ♪ 搖滾事
你會在第一次約會
就讓人家按摩腳嗎?
┃ 馬世芳 ┃
那天下午,豔陽高照。我和妻在 K 市一座場館附設的咖啡座閒坐,隔壁桌是一位中年男子,半禿,穿皺巴巴的夾克。他每隔七八分鐘就打一次手機,重複一樣的對話。
其實,一開始男子並不在隔壁桌。他先去櫃檯點了飲料付了錢,一面等叫號,一面東張西望。先坐在比較遠的地方,等了一陣,想了一想,又換了兩次位子,才換到隔壁來的。輪到他取了飲料,回座,也不見他喝,而是拿出手機撥號:「喂?你到哪裡了?嗄?不知道怎麼走?我跟你講,你到了某棟某入口,找個人問一下就知道了。」
接下來二十分鐘,他又打了三次電話,對話內容一模一樣:「你到哪裡了?喔,我跟你再講一次喔,某棟某入口,對,你到了那邊就找個人問一下。」
妻悄悄對我說:「人家要是迷路找不到地方,他其實可以出去接。可是他一點都不想動的樣子。」
另一人終於出現,是一位中年女子,看起來比男子稍微年輕一些,連聲為遲到抱歉,順便抱怨了一下沿路標示不清楚,第一次來這邊簡直像走迷宮。因為繞了不少路,頭髮和衣服都有點亂,包包也都背歪了。男子用一種權威的口吻要她東西先放下,去點飲料。這家店是要先付帳的,男子始終坐著,沒有要替她付錢的意思。
然後他們聊天,男子聲音還滿大的,我們也就不得不旁聽了一部分內容。
他們應該是初次見面,約見的理由,我們始終沒聽清楚,那氣氛好像是有什麼正經事要談,又好像沒有。我本來猜想女子要推銷什麼,但又不像。妻後來說:應該就是網友見面,交個朋友吧。
聽他們聊了一陣,我們便知道男子已經退休好些年了。之前在大家都聽過的大企業上班,退休前年薪三百萬(聽到這裡,我不敢偷看女子的表情,是否怦然心跳,或是暗自一笑)。小孩也獨立了,不住一起。他乾脆就把北部的房子賣了,搬到 K 城來住:「這裡多好啊,路大條,天氣又這麼好,房子還可以住比較大。喔,我還有好幾棟房子 。」然後男子細數他在臺灣各地的房產,抱怨一下管理房產之不易,政府各種稅收之豈有此理,他都退休了還得操煩這些事,小孩又不可倚賴,云云。
女子支持他的意見,接連稱讚了 K 城的天氣,感慨了男子的操煩。女子的工作,是保健品和醫療相關的行業。男子聽了很興奮:「哦,醫療這個領域我也算懂,中醫我年輕時候有學過!」女子略略提了一下自家公司最近推出的產品和服務,以及工作的勞累。她雖講究地打扮了,腳上穿的卻是護理師的保健鞋。說是成天在外面奔波,落下了舊傷,老是好不了,漂亮的鞋子都沒法穿。
男子更是興奮了:「哦,你這個問題要處理,要處理!你相不相信我剛好會處理這個問題,你這個我幫你按一下,會好很多。我學過中醫,這個穴道給你按一下,我再教你以後怎麼自己按,慢慢可以好。來來,你腳拿起來給我看。」
女子有點矜持,男子權威的語氣卻不容置疑。於是女子便脫下一隻鞋,把一條腿抬起來,男子開始摩挲她的腳:「是這裡痛嗎?還是這裡?哦,這裡這個穴道喔,我這樣按,可能會有一點痛,可是會很有用,馬上,等一下你走路就知道了。」
我仍然看不到女子的表情。她始終沉默著,任男子為她按摩那隻勞累的腳。整間咖啡店也都沉默著,只有男子絮絮叨叨:「這樣有沒有感覺,有沒有?不只是腳吼,全身部位都會對應到這邊,跟你講,你還有哪裡不舒服,我按一下你就會有感覺 ⋯⋯。」
直到我們離開咖啡店,女子的腳都還是握在男子手裡。
妻後來問我:「你會在第一次約會的時候,就讓人家按摩腳嗎?而且是在咖啡廳喔。」我想了想,萬一腳汗被聞到,應該很殺風景,還是不要的好。妻也是這樣想。
倒是那位女子,我們都希望她後來終於可以穿上漂亮的鞋了。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