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欄   ♪   搖滾事


所謂酷店
在我們那個年頭
必須有好音樂


┃馬世芳┃



上星期去臺南作客,朋友帶我們穿街過巷來到一幢老公寓,走上二樓,竟是一間滿是舊物舊書舊家具的酒吧,布置得很自在很雅緻,卻絕無「故意顯示復古風情」的那種做作。老闆娘一人顧全場,酒單品項不多,但選得很精,調酒尤其要得,頗有底氣,手作的下酒小點也講究。對愛貓人來說,這裡的店貓裡裡外外走,黏人得很,又是一大加分。

不過我要說:最厲害的還是店裡音樂。我有將近 20 年沒有這樣的感覺了:在一家店裡和朋友聚聊,一面聽著他們放的音樂,味道完全正確,好聽得要命,但有一半從來沒聽過。倒不是說如今的酷店音樂不行,而是我十幾年不混 pub 也不在外熬夜,早就沒有「夜生活」了。

以前在酷店聽到不認識的厲害音樂,會厚著臉皮去問店老闆現在放的是什麼歌。如今手機 APP 已經可以代勞,那天在臺南,整個晚上我都在邊聊天邊滑手機辨認店內音樂,認識了好幾個陌生卻厲害的音樂人。我還在那兒聽了大半張地下搖滾宗師 The Velvet Underground 的《Loaded》專輯重發版附贈的珍稀實況錄音,50 多年前的樂聲糊糊濛濛地卻依然生猛無匹撲面而來,一時恍若隔世:上一次類似的狀況,大概是 1996 年,我在公館「挪威森林」咖啡店一口氣聽老闆阿寬從頭到尾放完了 The Velvet Underground 五張 CD 的大盒裝吧。

年少時期我們心目中的「酷店」,裝潢、燈光皆遠不如現在那樣有強烈「風格自覺」,吃喝的東西其實也就那麼回事,甚至咖啡也未必多麼好喝。最重要的不外乎三件事:酷老闆、酷顧客(好啦我們那時候其實只會裝酷)、還有最重要的:酷音樂。不消說,這三件事是彼此連結的。

對,那個年頭智慧手機還沒問世,也還沒有人會帶著筆電去咖啡店插上耳機,把自己鎖進虛擬的殼裡劈哩啪啦地敲鍵盤 ── 當年的筆電還是昂貴笨重的高科技機具。去咖啡店要嘛是約會或找人談事,要嘛就是拿本書消磨時間,或者攤開紙筆作功課。另外一種地方叫 pub,音樂和顧客聊天的聲量都比較大。我們那個年頭的 pub,頗有幾間音樂極好的,裝潢就是簡陋的松木條釘成一大片,喝來喝去不外乎可樂臺啤,然而我和哥們兒在那樣的地方瞎聊天,往往會不約而同靜下來聽一陣店裡的音樂,再讚嘆地罵一聲「幹,竟然放這首,算你狠」。

那個年頭沒有什麼音樂串流服務,甚至於在我漫長的學生時代,人生是沒有網路的。一間像樣的酷店要有像樣的酷音樂,必須得自備像樣的武器和充實的軍火庫。有的咖啡店標榜高檔真空管音響(主要放古典樂,後來才有些店開始放爵士樂),可往往音量弱弱的很小氣,壓根兒聽不出真空管哪裡厲害,客人也不太介意,放大嗓門兒聊天,再高貴的音響都不免憋屈。對我來說,最棒的音響是那種邊角有刮痕撞痕的舊喇叭,配一部旋鈕磨得掉了色的擴大機,放出來的聲音帶稜角和毛邊,彷彿隨時要破但總是不會破,這樣的音響最好。

然後,老闆必須有一櫃 ── 對,一櫃,而不是一排或一架 ── 的 CD 庫,可以隨時視天候、時勢、心情轉換曲目。你知道那一櫃 CD 只是老闆收藏的一部分,有些重要的東西,他會在必要的時候從家裡帶過來放,救贖自己也救贖這一天正好在場的客人。

1997 年冬一個寒風呼嘯的下午,漫天烏雲陰沉沉地能把你吞掉,空氣很髒,城市很醜。我凍得牙齒打顫,順著斜坡摸進一間咖啡店,只想弄杯熱飲驅寒。推開門,音樂緩緩流過來,包圍了我。那是 Nick Cave and the Bad Seeds 剛發行的新專輯《The Boatman’s Call 》:



而我不信天使真的存在
但我望著你,不禁懷疑起來
若我信了,我會把祂們都召來此處
請祂們將你看顧

為你點燃每支蠟燭
照清、照亮你的路途

讓你行走,優雅地,滿懷愛意,如同基督
然後引你入我的懷抱

我的懷抱,主啊,我的懷抱⋯⋯



啊我懷念那樣的一家店,它可以在關鍵時刻救你一命。20 多年了,我每次聽到這首摯愛的歌,總會聞到那天暖烘烘的咖啡香。●






馬世芳 廣播人、作家。著有《耳朵借我》等四本散文輯,編過幾冊書,拿過幾座廣播金鐘獎。有人稱他是「臺灣首席文青」, 他卻說文青早變成罵人的詞了,不如叫他打零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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