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=陳雪
小說家,著有短篇小說集《惡女書》等,長篇小說有《惡魔的女兒》、《愛情酒店》等。在臉書上記錄與伴侶早餐人的生活點滴,集結成散文集《人妻日記》。
圖片提供=群星文化出版

以前的我很難想像如馬家輝這樣的男人會自稱大叔,以前的男人當「大哥」一路要當到70歲的。但後來我知道「大叔」一詞並非貶意,相似於「蘿莉控」的「大叔控」,自有其令人失控的魅力。
男人自稱大叔,幾乎等於女人自稱「姊姊」(絕對不會是相對等的大嬸,大嬸一詞至今無救),使得年過半百的男子50歲於青春老謝之時,如紅酒窖藏,轉換身份,突然熟成為另一種身份,我在這本記錄自己「如何長成一個大叔」的雜文集裡,讀到馬家輝渴望在50歲那年給自己買一部保時捷,只因那是最孤獨的況味。
婚宴上渴望代替新郎一飲那杯置於高跟鞋內的美酒、熟習Jimmy Choo的四吋高跟鞋,因使用微信而開啟了十秒鐘的慾望⋯⋯我翻開這些文章,看大叔的癖嗜、雅好、孤獨、愛憐、回顧、想望、記憶、缺憾,我猜想諸多讀者,若同樣身為男子,且也逐漸步入中年,盼望從「阿伯」挽回成「大叔」,大約也會從這些點點滴滴,拼湊出大叔身上的滄桑、斑駁以及還能令其羽毛閃耀的「光度」,如何不令自己「壞掉」,50歲是個關鍵期,但重點仍是在50歲之前所有的累積。
馬家輝很有「台灣味」,不僅是因為他在台灣讀過書,與台灣女孩結婚,結交眾多台灣文壇好友,更可能是因為其早年(少年)時底層打混過的經驗,與其後各種媒體、文化圈、演藝界跨界的出沒,使得他能自由出入不同階級、職業、雅俗之間,正是這樣的「雜」與「混」,使他有種「上道」(且是道上的那種),一種幽默的「義氣」,雖則總得小心他的快人快語,藏有機鋒。但無論他說話如何自貶或損人,如何裝酷耍帥,他骨子裡還是個台語形容為「軟心」的人、有著始終的溫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