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欄   ♪   搖滾事


泡麵與我:
漸漸退居邊陲的青春滋味


┃ 馬世芳 ┃



以我的歲數,泡麵這種東西,實在很難激起食慾了。以前倒不是這樣:慣常熬夜的青春期,半夜要是沒有一碗噴著熱氣的泡麵,那該多寂寞呢。

幾代人的童年都有這樣的畫面:下課時間捏碎一包王子麵,撒上調味粉搖勻,倒進嘴巴嘎滋嘎滋地嚼,我從來不愛這種吃法,太鹹。幾乎成為「國民記憶」的「統一蔥燒牛肉麵」、「維力炸醬麵」我也吃不消,實在太辣。小時候最記得的一碗泡麵,反倒是母親用小鍋煮的,加了青菜和雞蛋的「媽媽麵」。想是她實在沒空做飯的應急之作,我卻吃得很歡,並且從此根深蒂固認定:速食麵只要用滾水煮,就會有正式吃一頓的氣場了。

說來有趣,無肉不歡的我,青春時代最喜歡的卻是「素魷魚羹麵」:粉漿勾芡加上烏醋包的絕妙口感,別無分號。當兵時候迷上「排骨雞麵」,下了哨用大鋼杯泡一包,珍重地打撈那鼻屎大的所謂「排骨雞」,和稀疏的泡開的高麗菜乾一起細細咀嚼,再呼嚕喝一口燙滾滾、油汪汪、鹹滋滋的湯,打個飽嗝再上床,就是很可以的自我犒賞了。

我也喜歡舶來泡麵,比方日清「合味道」杯麵,湯頭有股特別的濃鮮味。日本品牌的日式炒麵(焼きそば),麵體和蔬菜乾一起泡好,揭開碗蓋一角濾掉湯汁,淋醬包、擠美乃滋、撒海苔粉一拌,唉呀太好吃了。到日本旅行,每次都會專程逛超市買各種珍奇泡麵,塞滿半個行李箱扛回臺北,什麼厚片油豆腐烏龍麵、幽浮麵、各地拉麵名店監修,都要吃它一輪 ⋯⋯。

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上次吃泡麵是什麼時候?努力想很久,大概是將近兩年前泡了一包「日清元祖雞汁麵」,大家暱稱它「小雞麵」── 麵體本身就調味過,沖熱水就可以吃。日本人體貼,在麵體做了個凹槽,剛好臥一顆蛋。

我吃的那碗小雞麵,除了一顆蛋,還順便丟了兩片凍庫裡的薄切牛舌、又加了一把蔥花。泡得不算成功,蛋和牛舌都半生不熟,也懶得再拿去微波,攪一攪唏哩呼嚕吞下肚,後來倒也沒有鬧肚子。不過,從此就對小雞麵失去興趣了。

我們家櫥櫃,所謂「泡麵」,也就是不用煮的速食麵,只有這個日清小雞麵。其他幾種速食麵,都是所謂「快煮麵」:日本「拉王」麵體特別有嚼勁,湯頭調得也有日本拉麵高湯的韻味。馳名全球的印尼「Indomie 營多麵」是公認的乾拌麵經典,是我們的常備緊急糧食。也曾買過別牌的東南亞舶來乾麵,真的不如「營多麵」好吃。

說到快煮麵,十多年前團購過整箱綜合口味的「阿舍乾麵」,一包才八塊錢,初吃覺得不錯,後來難免「審美疲勞」。沒過多久他們爆發衛生事件,重整旗鼓、改變形象,現在一包要二十幾塊了。我倒是覺得真不必貪便宜,多花幾塊錢買個安心,也是值得的。

老實說,快煮麵也好,附醬包的乾拌麵也好,從櫥櫃深處掏出來的時候,都不免有幾分落魄感。其實,燒水煮一把麵、下顆水波蛋,人人都做得來。只要有醬油(白曝更佳)、烏醋、白胡椒粉,拌一點好品質的油脂:豬油、雞油、牛油、橄欖油都行,撒把蔥花,工序極簡單,十分鐘內開吃,保證比什麼市售醬包都美味。 我想,接下來的人生,泡麵作為點心出現在餐桌的機會,仍是有的。感謝你們曾經的安慰,但我只會把你們放在心中那幅「食物親疏表」的邊陲。偶一相見打聲招呼可以,深交就還是免了吧。●








⇀ 馬世芳

廣播人、作家。著有《耳朵借我》等四本散文輯,編過幾冊書,拿過幾座廣播金鐘獎。有人稱他是「臺灣首席文青」, 他卻說文青早變成罵人的詞了,不如叫他打零工的。





發佈留言

Left Menu Icon